NFT搭上元宇宙 你都搞懂了嗎? 虛擬世界與我們的距離
元宇宙就是超越宇宙
元宇宙 (Metaverse)的概念最早源於美國科幻作家史蒂芬森(Neal Stephenson) 的小說《潰雪》 (Snow Crash, 1922) ,內容講述現實世界的人類可以使用虛擬化身 (Avatar),沉浸在3D虛擬空間,並且自由互動。如果從字面上的意義來看,Metaverse是由「meta 」和「verse 」組成,meta表示「超越」,verse 指的是 universe,意思為「宇宙」,二者組合起來就是「超越宇宙」。簡單來說,元宇宙是一個平行於現實世界的「虛擬世界」,現實生活中人類可以做的事,也都可以在元宇宙中實現。只要使用高科技產品(例如AR眼鏡、VR頭盔),就可以利用虛擬化身在元宇宙裡和別人互動。
使用區塊鏈技術記帳
在元宇宙的虛擬世界中,人們擁有另一個不同於現實的身分,可以進行社交、消費以及生產...等種種和現實世界相同的行為。不過,在虛擬世界中的經濟行為不必透過實體銀行,而是使用「區塊鏈技術」來確認各種數位資產的擁有權。區塊鏈是一種龐大的數據庫,運用密碼學為基礎,可以保存數據的完整,並且具有「不被篡改」的特性。因此,我們可以將區塊鏈想像成虛擬世界中的記帳本,它只屬於自己,不需要特定單位就可以運作,和傳統須透過銀行或交易所的作法不同。
NFT 非同值化代幣
搞懂元宇宙及區塊鏈之後,我們再進一步來了解目前最熱門的NFT是什麼。遊客至遊樂園遊玩時,都會使用專屬的代幣來消費,這些代幣在園內等同於現金。不過,代幣在遊樂園外面是無法使用的,除非將它們兌換回現金。同樣的,在虛擬世界使用的代幣也是這樣的概念,而我們常聽到的比特幣 Bitcoin)與以太幣(Ethereum)都是虛擬代幣的一種。
比特幣與以太幣都屬於「同值化(fungible)代幣」,而NFT(Non-fungible Token)則是「「非同質化(non-fungible)代幣」。同值化的意義是「互相等值」、「可以互換」,例如兩個人各持一枚代幣,因為價值一樣,雙方互換後不會有任何損失。相反的,非同值化就是獨一無二,無法以同類資產來互換,例如球星親自簽名的棒球,不能跟一顆普通棒球等價互換。
元宇宙裡 所有東西都能成NFT
今年元旦,流行音樂天王周杰倫旗下的潮牌「PHANTACi」與Ezek平台聯名推出「Phanta Bear(幻想熊)」 NFT,雖然一隻起價高達0.26枚以太幣,價值約2.8萬台幣,還是40分鐘左右就完售。NFT的作法其實並不新穎,早在實體藝術品拍賣場就有這樣的機制,只不過變成虛擬世界(元宇宙)中的數位競標。在虛擬世界中,任何東西都可能變成NFT,即使是一張球員卡、一首歌曲或一段影片。不過,值得注意的是,我們持有一個東西的NFT,並不是擁有它本身,而是持有它的「代幣」。因此,即使某首歌NFT的持有者,也無法禁止別人合法下載或觀賞,但還是可藉由轉賣、兌現,讓NFT的實際價值展現出來。
元宇宙拉近了我們和虛擬世界的距離,藉由虛實整合的技術,科幻也能變成現實,更讓人生充滿無限可能!